合同收入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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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18:35:43
合同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这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这部分收入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额外收入。这些收入不能随意确认,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才能计入合同总收入。
合同变更:客户提出的调整作业内容,增加的收入需客户认可且金额可靠计量。
索赔款:因客户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补偿款项,需预计对方同意且金额可靠计量。
奖励款: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需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达标且金额可靠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客户预付的定金不属于合同收入,而是预付款项。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如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应冲减合同成本,而不应确认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