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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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08:07:43
土地征收的开始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而言,土地征收在以下情况下开始:
征地方案批准文件公告十日后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应当拟定一书四方案,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后根据群众意见进行修改与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后交付土地。
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公告十一个工作日内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拟征收土地公告至少三十日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土地征收的开始时间一般为 征地方案批准文件公告十日后,具体实施时间可能会根据当地政府的公告和具体操作流程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时间节点,则参考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后的11个工作日内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以获取准确的征地开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