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哪个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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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6 09:40:21
非法用工的管理部门主要是 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来说,对于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并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对其非法经营进行处理。此外,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具体由单位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劳动者投诉、举报及违法处罚。同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综上所述,非法用工的管理部门为劳动行政部门,具体举报和投诉渠道包括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12333全国统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