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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都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4:13    

管辖权通常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属人管辖权

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无论这些公民身处何地,所属国家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

属地管辖权

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这意味着国家对其领土及其资源拥有全面的管辖权。

保护性管辖权

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权的行使通常基于两个条件:一是外国人的行为侵害了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二是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保护性管辖权的行使方式包括行为人进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或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普遍性管辖权

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这类犯罪包括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权的区域行使。

综上所述,管辖权包括属人管辖权、属地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性管辖权这四个方面。这些管辖权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旨在维护国家的司法主权和利益,同时也有助于打击国际犯罪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