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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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10:44
人身自由包括以下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通信自由:
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保障了公民在法律范围内的独立行为自由,不受非法的干涉、限制或剥夺。保护人身自由不仅是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