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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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13:33:45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适用于以下情况: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产生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确认。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这些争议涉及劳动合同的各个环节,包括合同的签订、内容的履行、条款的变更以及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这类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决定,如除名、辞退等,以及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辞职、离职等。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这些争议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作时间安排、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享受、培训机会获得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等。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这类争议主要涉及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如工资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承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给付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这是一项兜底条款,涵盖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依法应受理的劳动争议。
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免费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建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先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