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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哪些不理赔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46:43    

无证驾驶:

驾驶员没有获得驾驶资质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酒驾:

驾驶员处于酒精中毒状态时驾驶车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辆失窃后损伤:

被保险车辆在失窃或丢失阶段发生损伤事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故意制造事故:

被保险方蓄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驾照过期未检:

驾驶执照过期未进行年度检查,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转让、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不批改: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此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除非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火灾、火灾原因不明:

这些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但投保了自燃损失险的除外。

车辆零部件被盗:

仅仅是车辆零部件被盗(如轮胎、电瓶、后视镜等易拆卸部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经过定损直接修理或未经过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

出险后未先通知保险公司定损而直接修理,或未修理继续使用导致损失扩大,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放弃追偿权:

在出险后如果放弃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地震:

地震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政府征用:

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使用保险车辆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精神损失:

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修车期间的损失:

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的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年检车辆出险:

未年检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驾驶人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

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或刮蹭,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为这些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

以上是车辆保险不理赔的情形,建议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除的详细内容,以减少出险时因未满足理赔条件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