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哪些不理赔
无证驾驶:
驾驶员没有获得驾驶资质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酒驾:
驾驶员处于酒精中毒状态时驾驶车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辆失窃后损伤:
被保险车辆在失窃或丢失阶段发生损伤事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故意制造事故:
被保险方蓄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驾照过期未检:
驾驶执照过期未进行年度检查,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转让、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不批改: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此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除非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火灾、火灾原因不明:
这些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但投保了自燃损失险的除外。
车辆零部件被盗:
仅仅是车辆零部件被盗(如轮胎、电瓶、后视镜等易拆卸部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经过定损直接修理或未经过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
出险后未先通知保险公司定损而直接修理,或未修理继续使用导致损失扩大,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放弃追偿权:
在出险后如果放弃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地震:
地震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政府征用:
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使用保险车辆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精神损失:
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修车期间的损失:
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的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年检车辆出险:
未年检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驾驶人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
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或刮蹭,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为这些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
以上是车辆保险不理赔的情形,建议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除的详细内容,以减少出险时因未满足理赔条件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