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可以做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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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23:15:14
法院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具体保管期限如下:
永久保管:
需要长远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永久保管。
长期保管: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
短期保管:
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法院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下一年起算。同一案件的不同年代、不同审级形成的案卷,其保管期限从终审结案的下一年起算。共同诉讼的案件和申诉、再审案件,均以其中最长的保管期限划定。
此外,法院卷宗归档期限为三个月,案件结案后三个月内由审判庭内勤或承办书记员编写归档清册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接收人要逐卷检查验收。
综上所述,法院档案的保管期限至少为30年,具体保管期限根据档案的性质和用途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