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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益处置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16:13    

无益处置 指的是涉案财产价值明显较低,处置后不足以偿付评估、拍卖等必要费用的,经合议庭合议并报执行局局长或者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根据无益处分禁止原则不予处置。确实需要拍卖、变卖处置的,执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刑等并非必须确定执行金额的判项时,应当商财政部门实物接受。执行罚金、退赔违法所得等确实需要确定执行金额的判项时,属于应当上缴国库的,经财政部门同意的,解封返还被执行人;属于应当返还被害人的,应当将上述情况通知被害人,被害人同意解封的,解封后返还被执行人,被害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确定保留价,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退赔被害人的金额及评估、拍卖费用,拍卖流拍的,评估、拍卖费用由被害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