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移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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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3:05:43
移送执行是指当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审判机关将直接将案件移交给执行机关,从而启动执行程序。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那些缺乏自我救济能力的弱势群体。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得到履行,不履行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对象:
适用于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等内容的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民事裁定书。
执行程序:
移送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有必要时采取的一种执行方式,不依赖于当事人的申请。
与申请执行的区别
移送执行基于法院职权行为,而申请执行基于当事人行使权利。
移送执行没有时间限制,申请执行则须遵守执行期限。
移送执行的权利人无权决定延期执行或申请不予执行,而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决定。
执行条件
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且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存在移送执行的必要性,如案件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急需实现其权利。
目的:
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照顾弱势群体,保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