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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特点有哪些?与儒家乐舞思想在汉画像舞蹈中,是如何体现?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26 09:52:15    

儒学在汉代成为国家哲学。董仲舒为儒学提供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创立了一个可作为形而下的政治、伦理、文化主张依据的形而上的完整、系统的宇宙图式。

(一)汉代儒学思想体系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提出关于儒学精研已久的系统理论。董仲舒借助于他对所谓“春秋公羊学”的阐发,积极汲取道家、阴阳家、法家理论精华,建构起一个合“天地”、“阴阳”、“有为”诸家学说于儒家三纲五常的大一统的思想理论。这一思想体系具有如下两个特点。

首先,天、人、道合一。在董仲舒那里,“天”与“道”组合形成“天道”观念。表面上看,董仲舒的“天”似乎是对殷周时“天”的恢复,似乎是历史的倒退,但实际上它是在吸收众多养料后构造出来的新“天”,同时也是将历史传统和儒家学说加以融会神化,而塑造出似乎通人性灵而无所不能的“天”。董仲舒之所以补“天”,以“天”取“道”,重要的原因是适应汉代不同于先秦的时代格局,特别是汉武帝实现大一统的政治愿望。

其次,董氏新儒学由此建立了天-君-民的神学统属关系。由天人合一产生天人感应,即天能干预人事,人事也能感应上天,自然界的灾异和祥瑞表示着对人世间的谴责和嘉奖。董仲舒还利用“五行之义”把“孝道”说成“天理”,“孝”也就成了任何人不可违背的做人准则,汉代以“孝”治天下也就成了顺天而治。“三统”循环往复,说明改朝换代的合理,实际上是为汉代的正统辩护。

除此之外,董仲舒还认为人的精神意志、道德品质、生理构造与肌体功能都来源于天,由此,五行四时莫不与人相关,“天人合一”使自然与社会秩序井然。董仲舒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建构起适时合度的宏大理论体系,使儒家学说堂而皇之地成为维护封建专制集权的万灵良方。后来“太学”的规模不断扩大,儒学取代道家成为官方独尊的经学。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正因董氏儒学中有许多荒诞不经的迷信成分,直接导致了后来谶纬神学的流行。

正是由于儒学思想的高扬,礼乐文化在汉代获得了自先秦以来的又一次鼎盛发展。礼原指祭神的信物和仪式,可以说源于远古的原始崇拜。随着社会的发展,礼的内涵也随之丰富。广义地讲,可以指一个时代的典章制度。狭义地讲,礼贯穿于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细节中。

礼的中心内容和基本原则,恰恰与儒家的哲学取向相一致,就是承认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的亲疏、尊卑、长幼“有差”的合理性,而使每个人承担起在这“有差”的世界中特殊的伦理角色,即每个人都要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因此,长久以来的文化积淀形成了“礼”,而“礼”就不能不与“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者说,“礼”也正是凭着“儒”的传播而延续和扩展。

西周时,在周公的主持下已形成礼制格局,它和宗法制度密切相关。春秋战国期间,逐渐礼崩乐坏,终于导致一个王朝的垮台。儒家站在社会安定政治保守的立场上,始终坚持“克己复礼”,力主恢复到古代的理想社会,而墨家、法家则从不同侧面对已腐朽不堪的“礼”给予猛烈抨击。这场争论随着秦的统一而告结束,而“焚书坑儒”更使那些摇唇鼓舌的书生噤若寒蝉。

秦末的农民大起义使严刑酷罚的暴秦顷刻间土崩瓦解,而在战后废墟上初建的汉朝更倾心于休养生息。儒生虽有非分之想,无奈自战国以来屡遭重创,因而落得迂腐虚夸、好高骛远的嫌疑。

在经历了黄老学说一段“清静”“无为”的状态后,其清心寡欲已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恰又赶上一位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风流天子君临天下,于是久不得志、不甘沉沦的儒者潇洒出场。他们大显神通、融会百家,创构出一套经天纬地的博大蓝图,使胸怀大志的雄杰皇帝也大开眼界。

在这天人一体的宏观理论指导下,“礼”作为行之有效的措施迅速得到推广,于是《周礼》、《仪礼》、《礼记》等“礼”书隆重推出。在这些书中,不仅讲“礼”的重要和原则,而且规定了行“礼”的具体方式,这样,“礼”就不是抽象的教条而成为行动的指南了。

为了实现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等总体要求,许多细则规定不同身份的人在不同场合的表现,如视、听、音、动、喜、怒、哀、乐,甚至如何思想,其中还包括对服饰冠冕、饮食种类、居处布置、行走路线、日常用具、侍从人数、舞蹈规格、音乐强弱等不一而足的详尽规范。

这些苛细繁杂的人生准则,构成了等级社会中全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外在框架,从而在顶礼膜拜中塑造出一个个遵规守矩、温良恭谨的社会成员,价值标准由此确定,因礼守法遂成公德。在以儒家为经学的治世里,不能否认它对社会的稳定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在行将腐朽崩溃的乱世里,它却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无形枷锁。

儒学独尊符合汉帝国皇权至上的政治需要,深得统治者赞赏。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家思想不仅藉由昌盛的礼乐文化为汉代舞蹈提供了社会文化背景和基本的规制前提,其许多内在原则如对“天人合一”“天道”的尊崇也都融入了汉代舞蹈审美文化之中。

(二)儒家思想在汉画像舞蹈中的体现

汉画像形象地记录了汉代社会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汉画像通过其直观性的再现形式能够完整记录保存汉代社会经济特别是思想文化的发展过程。由现已发现的汉画像我们可以看出,汉画像前后时间跨度大,所表现的主题内容十分丰富,能够鲜明地反映出汉代各个时期不同思想对社会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儒家思想在经过汉武帝的充分肯定后多次在汉画像中有所体现。

秦末汉初,当时整个社会秩序受战争影响呈现出混乱衰败的景象。刘邦建立西汉之初,西汉社会、经济、文化仍十分衰败,汉高祖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经济生产,决定采用黄老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作为整个国家政治治理的指导思想。现已发现的西汉早期的汉画像都能表现出这一点。

在黄老思想的指导之下,西汉的社会秩序、经济生产逐渐恢复,但这时一些豪强地主的势力不断扩大,他们不断兼并农民的土地,集中手里的财富,严重影响到了统治者的政权稳定。

在这种背景下,原有的“无为而治”治国早已起到了反作用,甚至威胁到了国家政权的稳定,于是,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意见,选择采用儒家“君权神授”、“天人感应”、“三纲五常”、“天人合一”等思想主张,这些儒家思想强调人伦理道德精神的崇高性,恢复了包括古代人道主义精神在内的儒家仁学,有助于维护封建帝王的专制统治。

董仲舒的儒家思想试图以“天意”推行统治者的仁政,通过“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思想使得天与人紧密结合,提出“中和”为美的政治观念试图减弱当时较为明显的社会矛盾,来达到汉王朝永世长存的政治目的。

汉武帝在这种治国思想的指导下治国,成功使汉王朝进入一个繁盛的发展阶段,这也意味着儒家思想成功地走向了政治化和普世化。儒家思想这种鲜明的转变对汉画像内容题材的影响十分明显,受政治化的儒家思想影响,汉画像中不再表现出一种生活热情,而是表现出感官体验所产生的审美进步并进一步投射到精神层面上,不再表现一种伦理氛围,而是更加注重表现儒家审美理想,表现西汉文化精神的主旋律。

继董仲舒以后,扬雄、王充等人继续对儒学进行改造,重新阐释儒学的仁学思想。“天”被赋予了人格属性之后,又被赋予了社会属性和伦理道德属性,统治者可以通过具体的社会伦理活动来实现“天”的意志,但也需要将仁学思想蕴含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及个人人生追求之中,才能使得广大民众接受仁学思想。

汉画像就是仁学思想的重要呈现方式。儒学思想使得汉画像成为了一种普世艺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汉画像承载着整个时代精神,是时代精神表现审美精神的载体;另一方面,汉画像推动时代精神的进步,也继续作用于舞蹈等更为丰富的时代审美文化之中。

儒家思想在汉画像上的反映,不仅仅包括传统体现儒家精神的故事题材,例如表现圣贤、功臣、孝子、忠义之士等,还包括表现百姓日常生活、劳动、娱乐生活、国家战争等内容,生产、生活以及娱乐主题又可细分为农耕、车马出行、乐舞百戏、仓储庖厨等内容。

乐舞百戏中包含着活泼灵动、富有动感的人物形象,传达出人物旺盛的生命力,表现出人们幸福安乐的生活日常。由此可见,在汉代画像之中,儒家思想已经经过广大儒学家的推广渗透到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上升为一种艺术美。

(三)儒家乐舞思想在汉代舞蹈中的体现

汉代的宫廷雅乐,一方面继承先秦传统,主要是六大舞、六小舞。儒家乐舞思想在女乐中也有所体现。儒家“和”的美学观点也体现在汉代其它舞蹈形式中。汉代女乐中的巾舞、袖舞等审美特征以轻巧唯美、绮丽婉约为主,而鼓舞、槃舞等则力求刚劲有力、直率豪放,二者一刚一柔,和谐互融,是儒家乐舞思想中和之美的重要体现。

汉代女乐舞中有大量表意抒情的内容,但这种抒情受到儒家礼教传统的影响,总归是含蓄的,但在含蓄中又是那么地多情、那么地深情,这正是汉乐舞情意和合、形式与内容高度统一的审美特征的体现。这方面如槃鼓舞,该舞的特征是技艺结合,舞伎在盘、鼓上腾踏起舞,同时又用身体在盘与鼓上有节奏地击出旋律,这个过程需要多么饱满的感情、多么娴熟的技巧,优美的舞姿中透露出唯美的意境,给人以和谐的美的感受。

无论是长袖舞还是槃鼓舞,抑或是舞蹈与其他各种形式的女乐舞,都是力求达到心、意、气、力的协调统一,这正是儒家身体美学的终极真意,是实践的身体美学。儒家美学强调艺术表达的平衡、协调、克制,汉代乐舞将儒家思想中追求的“中和之美”发挥地淋漓尽致。

儒家乐舞思想对汉代舞蹈的影响还体现在民间百戏中。汉代百戏舞蹈在实践中形成了以舞为重、技艺结合的特点。百戏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是汉代百姓最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之一。与雅乐的风格不同,汉代百戏舞蹈更具表演性和观赏性,但也处处可见儒家思想文化的浸润。

经过先秦时期的长期孕育,到汉代时百戏已经具有了各种成熟的情节舞,这些情节舞表达的主题中就不乏儒家思想的影响。百戏中的道具舞,如槃鼓舞、剑舞等,其形态特征大多受到了儒家乐舞思想的影响,表现出儒家思想所追求的“中和之美”。

以汉代时盛行的剑舞为例,剑舞的动作主要包括两部分:“站剑”和“行剑”,“站剑”指的是动作要迅速,在静止时则要沉稳,就像雕塑一般;“行剑”指的是动作要连绵不断,如行云流水一般,富有动感。只有将两种步法同时掌握,才能令舞蹈的身体动作具有灵动感和艺术感,才能将剑术的刚劲有力表现的恰到好处,这两种技巧的结合也反映出了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

儒家乐舞思想在礼仪性舞蹈中也有所体现。礼仪性舞蹈是汉代自娱舞蹈中最主要的舞蹈类型之一。礼仪性舞蹈即以舞作礼,而我们前面介绍过的“以舞相属”其实就是一种具有游戏性的礼仪性舞蹈。“属”寓意邀请,宴席中有一人舞蹈结束随即便可邀请另一人舞蹈,这个过程中有着严格的礼仪要求,讲究仪容仪态。

“以舞相属”的实质是以舞蹈形式完成的社会交往活动,其中体现着现实人际关系的维护和人际情感的亲疏,如果被邀请者没有按规矩舞蹈就意味着失礼,就要承担严重的后果。

这种礼仪性舞蹈是上层贵族阶层重要的社交内容之一,既能够起到沟通感情、放松身心的作用,还能够通过这种形式隐晦地审视个体在人际关系网中的位置及其现实价值,沟通人际感情,增强阶层内的团结关系。这十分符合儒家思想中的“角色伦理学”,是确认和发展个人社会角色的重要手段。

从舞蹈动作上来看,这类舞蹈一般由两人进行舞蹈,其中一人双手叉腰往前仰,另一人则向后弯腰呈退状,两人这种一进一退的动作反映出丰富的等级伦理信息。这类礼仪性舞蹈的社会功能也正是儒家强调的“和”。

儒家以礼乐来维护社会秩序,以礼相待的规范秩序成了“以舞相属”的固有程序模式,这同时也会给礼仪性舞蹈带来很大限制和约束,这体现了“礼”的保守因素对舞蹈发展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