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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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15:38:16
户口入户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 (原件一式2份);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户口簿
(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属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机构名义或其下属主管业务科办名义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户籍证明: 由申请人常住地所在派出所提供; 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随迁人员材料:如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随同迁入,需提供结婚证及子女的相关证件;
已落户家庭地址处理:若目标地址已存在户口,则需额外提供该地址的居民户口簿;
国外证件处理:对于所有在国外签发的证件,均需配备中文翻译件或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文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