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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附随义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55:43    

附随义务, 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也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些义务通常是为了保证主给付义务的履行效果,或是为了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产生的。

附随义务具有以下特点:

无明文规定:

附随义务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推断出来的。

无明确约定:

当事人之间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这些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履行附随义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性质和目的: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作为或不作为:

附随义务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保护对方利益:

主要目的是维护对方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

附随义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通知义务:

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

说明义务:

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

协助义务:

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实现合同目的。

照顾义务:

债务人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向对方及合同标的物。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而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于个别情况要求当事人的一方有所作为或不作为。

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而附随义务原则上非属对待给付,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

因给付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附随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就其所受损害,得依不完全给付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虽然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基于合同的本质属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当事人应当履行这些义务,以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和维护对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