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投诉多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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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17:32:43
关于消费投诉的受理时限,有以下规定:
一般规定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特殊情况
消费者协会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延长期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投诉方式
消费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通过这些方式投诉的,应当在投诉中载明消费者的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投诉日期等信息。
投诉受理条件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不予受理的情形
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投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投诉;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投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投诉;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投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投诉。
综上所述,消费者投诉一般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得到受理,并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告知消费者结果。如果情况复杂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受理部门可能会适当延长处理时间,但总时长通常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