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劳务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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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10:09:13
退休返聘劳务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延长原岗位工作时间
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原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一段时间。
被原单位重新聘用
退休人员被原来的用人单位重新聘用,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
在劳务市场重新择业
劳动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
返聘原公司领导
返聘工作职责主要为协助公司领导负责某方面工作的,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根据返聘的需求、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返聘职责及期限、待遇等。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具体来说:
如果退休人员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则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而应签订劳务合同。
此外,退休返聘人员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而应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在返聘过程中,双方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内容,并签订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