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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立诉前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48:53    

立诉前调,即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起诉后,在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经起诉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审核当事人的材料后,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员或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工作机制。以下是立诉前调的具体步骤:

启动方式

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纠纷可以先行调解的,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法院将案件移送给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所需材料

原告需提交起诉状正本及副本。

提供证据清单及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当事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当事人若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调解流程

法院接到案子后,认为纠纷可以先行调解的,征求当事人意见。

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向调解组织移送案卷材料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的,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调解失败的,不申请司法确认,调解组织反馈法院。

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直接撤诉,法院按撤诉方式处理;若调解失败,则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直接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调解组织

可以是法院内部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由退休法官、检察官及其他具有调解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非法律工作者组成。

也可以是委托其他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劳动保障部门、医患调解委员会等,这些组织通常对特定领域的纠纷有更强的调解能力。

调解期限

诉前调解的期限通常为三十天,但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延长至60天。

法律效力

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失败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继续诉讼,法院将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通过以上步骤,诉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在正式立案前解决纠纷的途径,旨在节省时间和成本,同时尽可能平和地解决矛盾。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充分了解诉前调解的流程和优势,以便更好地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