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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营运车报废期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5:46:07    

营运机动车的报废年限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8年。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10年。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12年。

旅游和公路客运车辆:

使用15年。

非营运大中型车:

使用20年。

小型货车:

使用12年。

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

使用15年。

半挂牵引车:

使用15年。

网络预约出租车:

经营满8年,退出经营后,使用性质应当变更为“非运营机动车”,无强制报废年限。

公交客运汽车:

使用13年。

其他小型和微型营运载客汽车:

使用10年。

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

使用15年。

专用校车:

使用15年。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使用9年。

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

使用15年。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

使用15年。

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

使用30年。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

使用10年。

集装箱半挂车:

使用20年。

其他半挂车:

使用15年。

正三轮摩托车:

使用12年。

其他摩托车:

使用13年。

需要注意的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可以申请延缓报废,但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并且每年需要接受4次定期检验。此外,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后,其报废年限仍然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执行。

建议车主或车辆经营者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达到报废标准前能够及时申请延缓报废,避免因未按时报废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