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通缉怎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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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4 19:59:15
网上通缉的撤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和程序: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被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撤销通缉令。
被抓获或击毙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需在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撤销录入。
发现其他不需要采取通缉的情形
如果发现有其他不需要采取通缉的情形,如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等,也可以申请撤销通缉。
错误通缉
如果通缉令存在错误,比如错误地将无辜人员列为在逃人员,可以经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
持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犯罪
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可以到发布网上追逃的公安局办理撤销手续。
建议
主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如果被通缉,应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
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自己被错误通缉,应收集相关证据,向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申请撤销。
法律咨询:在申请撤销通缉令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所需材料。
这些程序和要求旨在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