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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的追溯期是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42:13    

纪检的追溯期如下:

党纪政纪案件

目前为止,党纪政纪法规没有关于追溯期限的规定,在纪律审查实践中也没有执行追溯期限的做法。因此,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发生的,都可能被追究纪律责任。

刑事案件

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纪检办案时限

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6个月后无实质进展或者暂存待查超过一年时间的,承办部门应当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已立案调查的案件

对于已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案件,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故意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将不再受制于追诉时效的约束。

综上所述,纪检的追溯期主要适用于党纪政纪案件,没有明确的追溯期限,而刑事案件则有明确的追诉时效规定。对于已立案调查的案件,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