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检察:亮剑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筑牢成长“防护网”
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辖区部分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现象,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针对这一问题,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专项监督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问题导向:办案牵引推动源头治理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部分电竞酒店、台球室、自助麻将馆、洗浴中心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违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甚至存在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过夜的行为。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督导检查小组,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通过“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形式,对县域内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重点场所开展摸排检查,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系统治理。

二、全面摸排:严查违规经营行为
专项督导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深入县域内电竞酒店、台球室、麻将馆、洗浴中心等场所,通过调取消费记录、现场查验身份信息等方式,严查违规容留未成年人消费、过夜或招用未成年人等行为;检查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进入或限入标志,是否建立身份核验机制,是否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排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等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违规设置赌博设备等问题。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场所20余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标识缺失、登记台账不完善等问题,检查组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刚柔并济:执法普法双管齐下
执法人员检查的同时要求经营者签订《未成年人保护承诺书》,检察干警向经营者发放《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告知书》和法治宣传资料70余份,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阐明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法律后果,引导经营者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长效发力:检察监督促推行业规范经营
为确保专项活动效果常态化,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职能部门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存在的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定期对问题场所跟踪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促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经营者规范经营、合法经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净化未成年人社会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领域问题,持续加强检察监督,强化协作配合,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环境。
通讯员 李毛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