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黑龙江爱辉区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9 14:13:00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通知,现将对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个自然日: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止。

案号:(2024)黑1102执恢242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世纪冠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蔺万江、黑河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案外人领款人:赵洪达

拟发放金额:400,000.00元

案外人代领执行款原因:申请人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案外人赵洪达系实际施工负责人,请求法院将执行款给付赵洪达。

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李晶毅

监督电话:0456-8296272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8日

来源:爱辉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海鹏

黑龙江省媒体求助维权热线请联系张主任:15791144949(微信同号)

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玉强15898195532

企业家权益保障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 15524682485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北极海新闻:1347867192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