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运输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汉中一农村被罚8000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6 00:32:00
2025年1月,汉台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某家庭农场从外地调入的牛没有检疫证明的涉嫌违法问题线索。
经汉台区农业农村局立案调查,当事人汉台区某家庭农场经营者蹇某于2024年9月从外地以203100元的价格购买44头牛运输到该农场,该批44头牛未附有动物检疫证明。
当事人经营运输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汉台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运输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000元。
典型意义:动物检疫是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加强动物及产品检疫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本案的查处,警示教育所有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承担动物防疫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