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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热点|*ST海越触及跌停板 因信披违规被罚款600万元 控股股东一并领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3:12:00    

4月16日上午,*ST海越(沪市代码:600387)盘中跌停,股价触及近十余年来新低2.01元/股。随后,公司股价有所回升,截至午盘涨1.89%,报2.16元/股,总市值10.11亿元。

消息面上,4月15日晚间,*ST海越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ST海越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规行为。

浙江证监局指出,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的组织、指使下,*ST海越及下属企业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形式,将公司资金转出,用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使用。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1—6月发生额1.77亿元,2021年发生额3.77亿元,2022年发生额6.88亿元。

上述情况,*ST海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部分披露,但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ST海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高鑫金控作为控股股东,组织指使资金占用,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行为。

高鑫金控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彬组织安排资金占用,是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王彬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组织安排资金占用,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佳未对相关事项保持应有关注,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该事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与此同时,*ST海越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海越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而言,2023年4月29日,*ST海越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其中同时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1亿元。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是由于公司对2022年1—6月的部分贸易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确认相应成本,并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1亿元,分别占更正前2022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49.33%、50.51%。

*ST海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公司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王彬未能审慎判断上述业务性质并准确进行会计处理、列报,未能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时任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曾佳未能充分关注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列报,未能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该事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

(一)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王彬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海越能源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50万元罚款;

(四)对曾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于2004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主营油品贸易、成品油批发及零售、仓储、碳酸锂业务、物业租赁、创投等业务。

业绩方面,*ST海越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至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亿元至-2.2亿元。*ST海越表示,报告期内,受传统能源行业整体下行及控制大宗贸易业务风险影响,公司大宗贸易业务总额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较去年有所下滑。此外,报告期末,碳酸锂市场价格较去年同期仍有一定幅度下跌,公司对产成品碳酸锂等相关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期末情况按预期收回金额,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另需注意的是,近日,*ST海越提示称,公司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海越能源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由于2023年度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尚无确定的消除证据,中审众环可能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