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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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6:19:15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供工资条、发工资的记录、工作证、上下班打卡的考勤表、同事的证言等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包括受伤时的诊断书、检查报告、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如果是工亡,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供养亲属的相关证明等。
其他辅助材料
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费收据(包括医院治疗的所有费用单据)。
工作地点证明(如公司或外派工作的证明)。
设备故障证明或环境检测报告(如果因设备或环境问题受伤)。
岗位职责说明书(如果因工作职责导致的伤害)。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书》。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其他特定情况材料
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
配置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供养亲属的相关证明,如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银行账户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上述材料,以确保工伤保险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