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什么
违约是指 合同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其义务,或者虽然履行了义务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要求。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情况。
实际违约:
实际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包括未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履行不完全、履行不符合约定等。
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相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根本违约的情形包括: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违约行为:
包括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而未如期实际履行合同,如货源紧张、资金周转不足等;以及由于自身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
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包括: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等。
在处理违约问题时,首先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确定违约方的责任,然后根据违约的性质、损失的大小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合理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通过协议补充或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