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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 | 职工生育保险申领条件是什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2 09:32:00    

咨询:我缴纳的职工医保,我家小孩去医院看病可以用我的医保个人账户金,那小孩能用我的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吗?

答复:不可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本人享受,家庭成员或亲属间不得互相借用或冒用。凡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咨询:我市目前支持哪些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联网结算?

答复:我市目前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包括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心脏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肺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业务,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就医地所有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联网结算。

咨询:我前几天感冒去烟台山医院看门诊,当时忘记报销了,后期还能报销吗?

答复:参保人需携带此次门诊检查的相关单据及发票,到该医院医保窗口进行现场审核报销即可。在我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实行即时结算,后期的每次就诊本人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即可。

咨询:烟台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有哪些?

答复:(1)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2)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3)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张孙小娱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