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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哪些免税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17:15    

医疗机构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特定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如果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以及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与医疗服务直接相关的药品,可以作为医疗服务的一部分,免征增值税。

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免税政策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和条件要求,例如某些政策仅适用于2019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且要求医疗服务必须按照规定的价格提供。此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提供医疗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而营利性医疗机构则需要将自产自用的制剂和收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